乙方应于每季度末月25日前完成付款。
三、押金及退还规定
1.押金数额:
乙方需在签署本协议时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作为押金。
2.支付方式:
押金应与第一季度租金一起支付。
3.退还时间:
如乙方在租赁期间未发生任何违约行为,且在租赁期结束时能按时归还租赁物,则甲方应在租赁期结束后日内无息退还押金。
四、水电费及其他费用分摊规定
1.水电费分摊方式:
乙方应承担其在租赁期间产生的水电费。乙方应按照实际用量,每月向甲方支付相应的水电费。
2.其他费用分摊方式:
如因租赁物维护、维修产生的费用,由双方共同承担。
五、违约责任
1.违约行为:
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,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。
2.处理方式:
如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租金或其他费用,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,并要求乙方立即归还租赁物;如乙方未按时归还租赁物,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归还租赁物并承担相应的损失。
六、附则
1.协议生效:
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。
2.协议修改:
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后,可以修改。修改后的协议应由双方签字确认。
3.争议解决:
如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,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;如协商无果,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4.协议解除:本协议在以下情况下可被解除:——双方协商一致解除;——乙方在租赁期结束前书面通知甲方解除;——因不可抗力导致协议无法履行。
5.协议终止:本协议在以下情况下可被终止:——协议履行完毕;——协议被解除或终止。
6.适用法律: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。
7.本协议一式两份,甲、乙双方各执一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8.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