厂房租赁居间协议
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签署:
甲方(出租方):
名称:
地址:
法定代表人:
联系电话:
乙方(承租方):
名称:
地址:
法定代表人:
联系电话:
一、协议目的
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双方在厂房租赁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,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。
二、租赁物描述
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以下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:
1.厂房地址:
2.厂房面积:
3.厂房设备及设施:
三、租金及支付方式
1.租金金额: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元/月的租金,每年共计元。
2.支付方式:租金按年度支付,乙方应在每年度的第一个月内将全年租金支付给甲方。
3.付款时间:租金应于每年度的第一个月内支付完毕,逾期支付将按照每天千分之一的比例收取滞纳金。
四、押金及退还规定
1.押金金额: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元作为押金,用于保证乙方在租赁期间妥善使用厂房及设施设备,并在租赁期满后予以返还。
2.支付方式:押金在本协议签署时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。
3.押金冻结期限:押金自支付之日起冻结,直至租赁期满,乙方按照约定返还租赁物后解冻。
4.返还时间:在租赁期满后,乙方应当将厂房及设施设备按照约定如数返还给甲方,甲方在收到返还的租赁物后,应于三个工作日内将押金全额返还给乙方。
五、违约责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