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违约行为:如有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,应当承担以下违约责任:
(1)违反租金支付约定的,应按照应付款项的百分之二十支付违约金;
(2)违反押金支付约定的,应按照应付款项的百分之二十支付违约金;
(3)违反租赁物返还约定的,应按照合同约定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损失。
2.赔偿责任: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厂房的,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。
六、争议解决
1.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,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。
2.在争议解决期间,除争议事项外,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的其他约定。
七、其他条款
1.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,有效期为年。如需续租,双方可协商一致后,另行签订补充协议。
2.本协议一式两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。如有未尽事宜,双方可协商一致后,在补充协议中予以约定。
3.本协议是甲乙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,双方均对本协议内容充分理解并自愿签署。